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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大学生甘当二奶 白纸黑字签订“包养协议”

2008-04-19 17:52:06 作者:成都教育网 来源: 互联网

女大学生包养协议曝光

 

包养协议手稿原件

深圳私家侦探博客抖出广州女学生包养史每月拿万元

20日,深圳私家侦探郑凡在他的博客发布了一份广州某大学女大学生郭芳(化名)与私企老板陈铭(化名)签下的为期3年的包养协议。包养费每月一万,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、不与他人上床。

从大一到大三

郑凡称,女大学生“二奶”郭芳是韶关人,23岁,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。

2005年,还在读大一的郭芳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陈铭。

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,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。她上大学的钱还是亲戚给的。在没被包养前,她有两份家教工作,但还是觉得生活艰难。在她身边有一些被包养的同学,生活看起来“多姿多彩”。

陈铭提出要帮助她的生活,在接受过多次帮助以后,郭芳就与他发生了关系,并且在知道他有家室以后,也没有拒绝的意思。

包养费:每月一万

陈铭提出,每个月给她1万元钱,但郭芳不放心,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。

“做婚外情调查7年了,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包养协议1私家侦探郑凡(化名)说。他是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,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,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。郭芳“突然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小心翼翼拿出两张整洁的信纸”——她与陈铭签订的“包养协议”,签名日期是2005年4月25日,到今天刚好两年。

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

郑凡和郭芳谈判了很长时间,让郑凡不能理解的是,在被包养这件事情上,郭芳从不觉得羞辱,她认为自己对陈铭只是在履行一份协议,彼此承担权利和义务。

南方日报法律顾问尹鹏表示: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,不受任何法律保护。

谈判后,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。她重新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轨道中。明年她就要大学毕业了。

来源:《南方都市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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