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4-19 16:44:38 作者:成都教育网 来源: 互联网
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桂林市,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,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,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。3月31日,该市正式通过了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组的评审验收。
2006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桂林市,把“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”写入该市政府工作报告,指出加快科研成果转化,鼓励企业自主创新,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、著名商标的保护。
试点期间,该市成立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,将“建立健全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”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市政府对县(区)政府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中。全市所辖17个县(城区)全部成立了知识产权局,配套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,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、促进自主创新提供了保障。
该市在宣传培训、知识产权管理、中介服务、专利招商等方面做出了许多创造性工作,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高。两年来,该市专利申请量达1641件,为1985-2005年20年3287件的49.9%,其中2007年专利申请量达986件,授权量525件,同比增长50.08%和45.03%,均列全区各地市第一;申请商标注册632件,已有注册商标4300多件,并有3个中国驰名商标;2007年桂林市专利申请量占广西的28.3%,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全市总量的32.7%,高出国内平均水平,PCT专利申请10件。
两年来,桂林市试点企业申请专利249件,平均17.8件/家,培育了1家国家级、17家自治区级的专利试点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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